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什么作用(2)

时间:2021-08-31

  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一、工作职责

  接受林权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拍卖、抵押、企业联营、合资、兼并、租赁、清算等涉及森林资源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服务。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程

  林权单位或个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 ↓

  搜集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资料 ↓

  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

  提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

  委托方将评估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验证确认 ↓

  建立项目档案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

  (一)评估委托

  评估委托应提交委托书、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

  1、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

  2、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是指已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评估有效期内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必须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

  3、其他有关资料:

  (1)森林资源资产林权证书。

  (2)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

  (3)作业调查每木检尺记录。

  (4)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

  (5)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6)林木培育的账面历史成本资料。

  (7)有关的小班登记表复印件。

  (8)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森林景观资产资料等。

  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二)资产核查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评估。

  (三)资料搜集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

  1、营林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2、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3、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税、费征收标准。

  4、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

  5、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

  6、各树种的生长过程表、生长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

  7、使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积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测树经营数表资料。

  (四)评定估算

  有关资料符合条件,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要求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定和估算。

  (五)提交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撰写评估说明,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形成森林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

  (六)验证确认

  委托单位收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后,应报委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确认。

  (七)建立项目档案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