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评估报告旨在帮助委托方完成评估目的所涉及经济事项而提供的价值参考意见。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产评估准则》,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的规定,编写本评估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记载了我们的工作程序和评估价值意见,供委托方及相关方使用。
评估报告的分析意见和评估结论以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假设和使用限制条件为前提。
三、本评估报告中的基础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我们对评估报告中的该等信息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
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相关监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为保密文件,未
经委托方及我们书面许可,不得拷贝、复制、分发、传送第三方或公开。
五、我们对评估对象和范围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它们的法律
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六、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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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家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
东方家园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国际评字[2013]第060010050012号
一、评估目的:因涉及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我公司接受东方
家园有限公司委托,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的公允价值仅供该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
二、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
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基准
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另,根据
委托方所述及评估要求,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因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次评估
不列入评估范围,评估值暂按账面值予以列示。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
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2013 年 05 月 31 日。评估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
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六、评估结论:
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的资产账面价值 194,245.65 万元,
评估值 194,245.5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164,144.28 万元,评估值 164,144.28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 30,101.37 万元,评估值为 30,101.27 万元,评估减值 0.10 万元,减
值率 0.00%。具体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05 月 31 日单位:万元
项目帐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105,350.18105,350.180.000.00
非流动资产88,895.4888,895.38-0.10-0.00
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