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赠与合同纠纷法律解析(4)

时间:2021-08-31

  蔡女士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和丈夫结婚几十年,两人努力打拼,家境也逐渐殷实起来。家里的财物一直都是蔡女士在管理的,去年过完年,蔡女士查询家庭财产时发现,很多存款户头竟都成了空账,她赶紧叫来丈夫询问。丈夫支支吾吾不肯说,蔡女士本来就对丈夫的反常行为有点察觉,这次便打破沙锅问到底。在蔡女士的再三追问下,验证了心理可怕的猜想,丈夫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蔡女士说,这个女人是一家很有名气的美发店的老板,是去年丈夫到那里美发时认识的,之后常常去光顾,渐渐地产生了感情,并发展为暧昧关系。两人经常一起出去,丈夫还时不时给对方钱。平时给点现金,因为是小数目蔡女士很难察觉,但有很多工行、农行等银行卡的大数目汇款很可能被蔡女士发现,于是丈夫就利用朋友的账户进行转账。又是出钱买商铺,又是装修,又是置办家电,还一起出去旅游,丈夫获得开心的同时,也越来越无法掩饰自己大手笔的开销。

  蔡女士对丈夫很失望,而对那位女老板更是很气愤,她认为,这些钱不是丈夫一个人的,也有她的一份,这些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怎么能被丈夫擅自赠送给他人呢?于是,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丈夫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女老板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成了第一被告,他无颜反驳什么,对妻子诉求全都赞同。而美发店女老板作为第二被告为自己辩解道:首先自己和第一被告确实认识,但因对方声称已经离婚才有所接触,并没有什么暧昧关系。其次,自己从没有向第一被告要过什么,他有钱款支出也不能证明钱是用在自己这里的。那些转账并非转到自己的账户,是第一被告和案外人的业务上往来,和自己没关系。最后,即使原告能够举证赠与行为,只能要求返还赠与款的一半,而属于第一被告的一半赠与应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