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组织纪律个人写学习总结

时间:2021-08-31

  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要求的,没有纪律就不成其为政党,就是乌合之众。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党的组织纪律个人写学习总结,供您参考。

  关于党的组织纪律个人写学习总结一:

  从党章的基本构架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七章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大体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

  一、党的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

  党的组织纪律是指党员和党的组织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党章中规定了其基本内容是: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

  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就我们党支部来说,我们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任何重大决定,都通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并保证党员“三先”。

  二、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迫切要求

  中国共产党在85年的奋斗历程中,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在党的历史上,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做出过明确规定。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曾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专题作过《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党始终具有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从国际大环境看,苏东剧变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纷纷瓦解。但也不尽然,如某些西方预言家预测,古巴共产党也会因这个“多米诺骨牌效应”随之变化,但今天,这个加勒比海上人口100多万的小国依然存在,执政41年的古巴共产党依然保持执政地位。究其原因,与古巴共产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密不可分的。其中重要的两点是:一是重视组织建设,健全组织制度,在党的组织建设上严把入党关,宁缺毋滥;古巴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行政机构高效,组织结构严密。二是重视制度监管,严格执行程序,在全国范围形成一个较完善的监管机制。所以说,一个政党具备严密的组织纪律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中国共产党从五十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7080万名,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大党,我们党是精英党,因为我们有严明的党纪。现在,我们党是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条件下带领人民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给党员队伍和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深刻影响,使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考验,又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

  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公开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地对于党内违纪行为定性和量化标准的法规。这个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制定的。

  其中的第七章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分规定,具体内容有:

  1.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4.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6.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

  7.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

  三、基层党组织如何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自觉性和能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的第八点“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在学校工作中强调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概念。

  构建校长负责制下,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校务公开。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今年颁发的7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注重党风廉政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如:教育纪工委书记对全系统党风廉政状况、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监督责任,对分管单位和领导的党风廉政状况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共同负直接责任。

  同时,为了保证,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于近期先后修订、下发了若干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文件。《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徐汇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办法》等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用人,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在校长负责制的管理制度下,党组织、工会共同参与管理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三驾马车的管理格局。保证学校发展,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落实执行,凝聚人心和队伍,使党的工作、影响实现全覆盖,即保证、监督、凝聚、覆盖,也就是通过党组织的有效工作和党员个体的先进作用构成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三是要把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有机地结合。

  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扩大教工有序的政治和学校管理参与。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把党建工作渗透在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同步提出要求,同步落实执行,同步实施检查。在实践中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保证学校发展,凝聚人心和队伍,使党的工作、影响实现全覆盖,即保证、监督、凝聚、覆盖,使基层党建工作能成为学校发展的动力。

  从去年八月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到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一直到本次党员经常性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经过一系列学习、思考、讨论,提升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意识不断加强。让我们每一位党员都继续努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现“三高”,体现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