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学》学习总结(6)

时间:2021-08-31

  在肯定公司治理结构奉行效率居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要求。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强调兼顾公平意味着,首先要保证资本平等,其次要保证公司对内、

  对外利益之均衡,最后要对小股东的利益予以特别的保护。

  6、简述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及特别规定。

  答:表决权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在股东会会议上就会议提请表决的议案是否通过实施法定影响的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是股东权实现的基本方式。

  (一)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原则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一股一票”和“多数资本决”。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由一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特别规定

  第一,对表决权数量上的限制

  第二,对表决权代理的限制

  第三,表决权行使的回避

  第四,类别表决

  7、简述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答:出席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公司法学》学习总结]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