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学法个人思想总结(3)

时间:2021-08-31

  学法个人思想总结(三)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仅能够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咱们进行疏导,为咱们排忧解难。为了让自我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最近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进行了通读,重点对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的第三十一讲与第三十四讲进行了精读。读罢,合上书本,静坐书桌前,感悟颇多。

  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仅能够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能够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

  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在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2010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都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透过五个“普法”阶段及这么多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就已经到达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就中国目前整体的法治形势来看,咱们还不能说是十分乐观,违法犯罪的现象仍然超多存在,在某些领域甚至有增无减,再加上一些新型犯罪形态的出现等等,这些都让我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咱们也更清醒地看到,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潜质与领悟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对于咱们来说,学好法用好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法律与咱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必须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不仅仅有义务去加强自我的法律修养,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咱们农科院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联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结合自我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领悟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咱们科研事业单位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咱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咱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咱们务必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用心主动加强学法

  我的专业是法学,加之这也是我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我知晓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对学法有了更多主动性和用心性。我常常透过网络、书籍,查阅超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领悟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科技产业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兄弟姐妹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用心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领悟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发奋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领悟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领悟,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潜质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也是和法律有密切关联的。如对我院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格式及合法性提出修改推荐和意见;在女职工工作中要尽可能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等。这些都要求我不仅仅要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领悟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才能为我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十分渺小、十分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咱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及我院的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领悟、共同发奋。能够透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领悟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具体状况,各研究所与处室能够每年度组织职工集中领悟法律知识若干次,领悟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以备事后进行查阅与温习。二是坚持培训制度。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针对我院的具体状况对广大职工进行培训。也能够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应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咱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我在我院的工作实际,确定自我需要领悟的资料,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能够结合自我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我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咱们领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我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发奋提高自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透过领悟《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就应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咱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咱们在不断提高自我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