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年度安全生产班子负责人述职报告(3)

时间:2021-08-31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加强督查,全县安全生产状况也呈现出平稳好转的态势,但对照上级的要求,我们感觉到还有一定的差距,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意识还需加强。少数单位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讲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后重要,平稳时不要。部分企业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经济增长、轻安全稳定”的思想,造成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不到位,“三违”、“三非”、“三超”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是隐患排查还需深入。虽然我们对此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推进,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企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工作停留在口号上、表态上,没有真正的把这项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正深入彻底做好。

  三是执法力度还需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实施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而我们行政处罚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事后处罚多,事前处罚少”的层面上,手段不够丰富,态度不够严厉,权威不够显著,纵容了少数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四是应急救援体系还需完善。通过11月18日的应急救援演练,暴露出一些我们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县应急救援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各级的应急救援预案中部分预案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充实细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储备还没有完全达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的复杂性要求。

三、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全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总的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确保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继续实现“负增长”,杜绝较大事故,减少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围绕上述目标,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以下15项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如东”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三个确保” 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细化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高度重视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开发区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

  2.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按照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的方式推进监管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不断提升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4.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与问责力度。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各镇(区)、各部门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对经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状况差、问题严重的,给予安全生产警示、问责、责任倒查、通报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发生恶性事故、重复事故、严重社会影响事故以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突出过程监管,强化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1.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隐患的治理整改力度。确立县、镇两级隐患治理重点,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确保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洋口港开发建设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下海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力度。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强化道路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治理,加大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力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以“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减少火灾事故。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3.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积极作用,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入手,探索有效的安全监管手段,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行政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决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