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额法官述职报告精品范文(2)

时间:2021-08-31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围绕互联网金融、银行卡纠纷、电子商务等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

  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投资经营纠纷,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借贷。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修改办理专利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1802件。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途径,传播法治正能量。

  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交流。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办理相关案件2210件,加强司法合作,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保护民生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万件。

  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1.7万件,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万件,出台认可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规定。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强司

  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6亿元。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498.1万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