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领导的述廉述职报告(2)

时间:2021-08-31

(三)遵纪守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

  有道是: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乡镇的行政主要领导,肩负全乡经济建设、社会公共事务和财务管理的重大责任,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所以我始终坚持: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集体决策,然后定方案;二是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是正人先正己,从自身做起,尽量把大事难事留给自己,把好处让给别人,在接待群众上,不分贫富贵,笑脸相迎,来访者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研究后即时答复,批手续者,只要是不超原则的,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了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注重协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作为政府乡长,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维护乡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友谊、生活讲感情”的原则,珍惜在一起工作的缘分,努力做到“四多四不”即:多尽职、不争权;多交心、不赌气;多往来、不疏远;多思过、不争功,努力培育开阔胸襟,提高协调配合能力。一是下好“及时雨”。发现有影响团结的苗头时,及时提醒和沟通。二是谈好“知心话”。班子成员之间产生误会时,想方设法消除思想疙瘩,同时班子成员共事杜绝“三小”即:小心眼、小动作、小圈子。再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乡内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开支、一般干部的调配等问题,强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