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关键部位”,防控结合,防患于未然
(一)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检查清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会同党政办、监察室,对所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经领导干部自查和组织调查:班子成员中除政法委妻子,因正常工作调动为镇财政所涉农会计之外,无领导干部在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无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分管的范围中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的活动;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职权为了他人办企业提供条件并从中谋利;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与其他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同时,镇根据县委安排,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情况的清理活动。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务的情况。
(二)狠抓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的落实。经全面调查了解,镇领导干部中无收受直接管理服务对象和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个人,以及其他与其形式职权关系的单位、个人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的现象;无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群众的好处费,强收、强拿、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三)坚决查禁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致富的个人费用问题。经相关企、事业单位调查清理,无党政领导到企业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兴办公益性事业需集资的经费,都根据企业业主主动回报社会的愿望,本着企业资源的原则征集,不搞强行摊派。机关部门和部门干部亦未发现到企业乱收费用和报销差旅费问题。
(四)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之风。镇严格执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落实了《镇机关接待用餐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工作中的奢侈浪费现象,严格禁止用公款高消费,办公用品或大额物品均由政府办公室、财政所共同采购,避免了采购中的吃回扣、拿好处现象的发生。为加强村级管理,镇制定并落实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村财务实行镇管,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减少了村级不合理开支,避免了集体资金的流失。
(五)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为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镇党委明确副书记程宝生同志专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党风廉政监督,加强对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检查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检查政策执行情况。镇人大主席团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重点工程建设及移民工作,加大监督力度。
(六)严格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监督。对保障性住房、河图辅导小学“俊才楼”、211省道拓宽工程、、花果移民安置工程、土地转让、企业承包等工程招标,镇纪委全程参与,主动监督,确保各个项目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出让、承包。目前,全镇建设项目、企业承包(发包)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有效避免了工程发包、企业承包、土地有偿转让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问题。
一年来,在镇纪委的带领下,镇纪委切实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重大问题决策和实施进行监督,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党政纪律,拓宽纪检工作的领域,有效防范“关键部位”问题的发生,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良好的局面,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做到了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取信于民。
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反腐倡廉的实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全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镇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班子述职述廉报告【2】
首先,我代表局班子对政风行风第三方评价小组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对20**年上半年履行职能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年上半年,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