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决书范例(4)

时间:2021-08-31

  双方就原告的诉请,举证、质证意见如下:

  原告提供事故认定书主张毛XX和刘XX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龚XX和胡X在此起事故中无责任。被告毛XX持有异议,认为其承担次要责任,龚XX也应承担次要责任,刘XX应负主要责任。其余到庭被告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

  原告主张死亡赔偿3736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7802元、丧葬费1582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鉴定费4500元,提供提交户籍资料、鉴定报告、火化证明、鉴定费发票、暂住证、从业资格证,接种证等为证,被告鑫源公司、灵璧公司、毛XX认为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均应按照安徽省农村人员的相应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过高,由法院酌定,鉴定费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主张交通费345元、住宿费170元、2人处理丧葬事误工费867元,提供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证等为证,被告持有异议,认为住宿费不在事故发生地,不予认可,交通费,误工费由法院酌定。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被告提供的服务合同、保单及庭审笔录等证据为证。

  本院认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系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警部门认定毛XX和刘XX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龚XX和胡X在此起事故中无责任,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毛XX认为其与龚XX承担次要责任、刘XX承担主要责任,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肇事车辆皖L22868号和豫N42400号已分别在太平洋保险分公司应在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内对被保险车辆给原告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永安保险分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被保险车辆给原告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被告保险分公司赔偿限额或免赔的部分,应由被告毛XX、刘XX各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奥公司对毛X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鑫源公司对刘X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