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分销商(乙方):
生产厂家(丙方):
为维护甲、乙、丙三方共同利益,加强厂商合作、实现共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特约分销商。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推广和销售 ,并保证在甲方和乙方市场畅通。
第二条 供销价格体系:
单位: 元/瓶、盒
第三条 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 分销区域:
二、分销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 特约分销商的选择必须与丙方共同确定,共同签订本协议。
二、 因特殊情况造成代理产品货紧缺时,甲方应重点保证乙方的货源。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须从甲方购进分销产品。
(二) 价格体系维护:
乙方不得将丙方产品纳入任何形式的促销让利、变相降价等活动,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丙方产品。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三) 销售区域管理:
须在本分销区域内销售协议产品。不得跨省销售,同时乙方不能向黑名单客户供货(名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罚。
(四) 每月向丙方提供经销商品真实、完整的销售台帐或流向清单。
(五) 对下一级经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六) 全力主推协议产品。
(七)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