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偏向甲方交纳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行使费。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划定:“容许人该当监视被容许人行使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格量;被容许人该当担保行使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格量。”乙方必需担保在其出产的商品上,行使甲方注册商标的产物,要切合国度有关该产物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尺度及法定声名笔墨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恣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笔墨、图形可能其组合,不得逾越容许的产物范畴行使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划定,乙方必需在行使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容许条约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承授权力用商标举办协商,到期继承行使从头签署<商标行使容许条约>并续费存案,不续签条约则自行终止。
十二、条约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出产的产物上行使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条约第6项中容许乙方在其产物包装,企业牌匾、宣传原料中所划定的笔墨,不然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条约有用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划定,有权力监视乙方产物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计划文稿交给甲方考核存案,以免呈现与法令相违反的环境。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行使容许授权,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验条例>的划定,仅为进步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据率所举办的企业形象和产物形象筹谋和包装。是在法令容许下的正当授权并受到法令掩护。同时该当夸大,两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包袱法令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条约无关的法令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条约无关的其他法令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组成对各方的法令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