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2)

时间:2021-08-31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二: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 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 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