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或恶意抬价行为。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及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发出的指令。
1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12、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14、我公司保证中标后,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否则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海区的计生规定,并接受南海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