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为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防灾保安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20**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的水库(山塘)在汛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用控制办法调度运用,遭遇大洪水时要根据预报,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撤退;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保住大坝,确保不出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村(居)内小(二)型水库、大山塘的安全监测,水库要按照度汛预案调度,确保安全。防洪标准不足或有隐患的水库及山塘,要降低汛限水位和蓄水水位,并按防洪预案规定严格执行。

  (三)检查、督促并按计划完成村内新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和其它水利建设任务。制定险工险段度汛方案。

  (四)做好村(居)所在地及居住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袭的居民防洪工作,及时组织清除所在地河边的行洪障碍。

  (五)做好由于暴雨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观察防范工作。

  (六)配备充足的编织袋、铁锹、绳索、电筒等防汛物资器材,保障防汛抢险的需要。

  (七)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八)及时修复水毁的水利设施,注意蓄水防旱。

  (九)旱情发生后,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的原则,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二、奖惩措施

  镇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及完成任务不力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防汛抗旱安全责任书二:

  山塘水库的防讯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山塘水库的防汛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渡汛,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特订立本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