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铲毒责任书(2)

时间:2021-08-31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由清水县林业局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述责任目标,对各乡镇护林大队的禁种铲毒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禁种铲毒工作突出的由县林业局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的,由县林业局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如发现工作无计划、出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禁毒铲毒责任书二:

  为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明确职权,分清责任,根据省、市、县禁种铲毒工作相关要求及( 阜南县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特制责任书。

  一、责任认定

  各村书记、主任是乡镇禁种铲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广泛动员,充分发动,调动一切力量排查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要逐地逐户进行实地排查,村不漏庄、庄不漏户、不留死角,做到铲毒务尽,不留一株,确保零产量;秋季禁种时,力争实现 零种植,实现 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目标。

  (二)任务

  1、加大宣传。要运用广播喇叭、标语口号、流动字幕等方式,大造声势,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 种多犯罪、种少违法、不种守法 的法制观念;积分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者。

  2、规劝训诫。以村为单位,对两个年度种植罂粟的违法人员召开训诫会,由镇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谈话、训诫、宣传,并责令逐人签订禁种保证书。

  3、摸排踏查。发动村干部、综治协管员、社戒社康专职人员等力量,划片包干,分工到人,深入田间地头、废弃房屋、破旧院落、废弃窑厂、楼顶等偏僻区域进行摸排勘察。4、依法处理。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后,要立即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先行做好拍照和录像并保护好现场,固定证据,不允许草率铲除,只铲除不报告或铲多报少,对非法种植罂粟的案件降格处理的,一经发现,要依法追究镇和公安派出所等责任人的责任。  三、奖励与处罚

  1、奖励。按(关于开展铲毒和加强“两类”人员管控等禁毒工作的通知)(赵综字【2017】1号文件)执行。

  2、处罚。禁种铲毒工作开展期间,镇禁毒办将派督查组轮番督查,并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实地集中踏查,凡发现有种植5株以上的农户,将对直接责任人问责;有种植10以上的农户,对第二责任人问责;若被国家无人机航测队拍摄到有非法种罂粟的,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提请镇纪委,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赵集镇政府和村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