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家教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教师有偿家教承诺书一: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

  二、不进行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学校与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教师有偿家教承诺书二: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