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介绍信(2)

时间:2021-08-31

  一、工作要求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党组织严格把关。

  2、根据省高校工委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自21年6月1日起,我校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实行代码制度,每张介绍信均印有我校编码、序列号及学院代码(院系代码见附件2)。

  3、实行年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底前向组织部报送本年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总结及介绍信使用情况(详细见附件3)。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针对毕业生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开展以组织关系接转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使毕业生党员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5、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期间的管理工作,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二、填写说明及规范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右上角的编号由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

  2、组织关系介绍信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党员转出及去向须明确单位党组织,不能用“我处”、“贵处”字样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明确填写。党费缴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汉字填写。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总支(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加盖公章,其中转往省外的加盖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印章;转往省内的加盖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印章。

  4、开具介绍信时请同时将回执联抬头填写。抬头和介绍信联通讯地址一致,以确保收到回执联。介绍信填好后要沿中缝处整齐撕下,介绍信存根存放在原单位备查,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般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总支(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不搞层层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的费用可从本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