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时间:2021-08-31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下面公文站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欢迎阅读参考。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粘贴处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 族

  现住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前职业状况

  二、申请登记项目字号名称

  备用字号名称1

  备用字号名称2

  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请选择相应的项目并打“√”)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经营范围及方式

  经营场所

  面积申请人身份证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4.如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提交《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有效的租赁协议。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