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电申请书参考范文(12)

时间:2021-08-31

移表

  一、移表:即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2.移表所需的费用由客户负担;

  3.客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内容: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二、客户应按相关规定结清电费。

  三、户名是个人的提供:户名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户名是企、事业单位(或机构、组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书上法人签字并盖行政公章。

  五、代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六、遇产权不清晰等情况,还需客户提供房产证明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七、身份证明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可用其他经公安户籍部门批准的手续替代,如户口簿、派出所户籍证明、护照、军官证等。但是,驾驶证、离(退)休干部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则不能作为身份证明。

  八、房产(土地所有权)证明指:房产证、土地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含居住地址的回迁安置协议、房管所或抵押贷款银行有效证明.

  九、公章均应为行政公章,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印章;合同印章、办公室(部门)印章、税务印章均视为无效印章。

  十、客户还需填写相关表格。因客户实际情况均有不同,在受理时具体手续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客户以受理部门要求的手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