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申请书

时间:2021-08-31

  免于刑事处罚申请书一:

  **县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黄**,男,22岁,汉族,住巫山县***龙**3组,因诈骗罪现拘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

  请求事项: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黄文卫因诈骗构成犯罪,于20**年8月14日拘押于**县公安局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后:

  一、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二、犯罪嫌疑人虽然家庭十分困难,为了减轻对受害人的损失,减轻对社会的危害,克服重重困难,想尽了所有的办法,已经全部赔偿了因诈骗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

  三、犯罪后和拘押期间,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在各级领导和看守管教干部的帮助下,认罪态度端正,认识到所犯罪行不仅给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也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犯罪嫌疑人以实际行动洗刷罪恶,决心重新做人,在拘押期间,认真遵守看守所的各种规定,从未出现过违法乱纪现象。诚恳接受各级领导和管教干部的教育改造。

  四、犯罪嫌疑人妻子有孕即将临产,父母均已六十多岁,且体弱多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综上,因犯罪嫌疑人家庭十分困难,且嫌疑人犯罪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悔罪表现积极,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恳求审判人员根据特定案件主观认定,选定不判处刑法和减轻刑法。再次诚恳感谢政府和法官以及各级领导给犯罪嫌疑人的帮助和挽救。

  以上申请,敬请批准

  申请人:

  20**年**月**日

  免于刑事处罚申请书二:

  申请人:吴**,19**年3月17日生,男,苗族,凤凰县人,住凤凰县三拱桥乡麻冲村二组

  被申请人: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事项:请求贵法院考虑申请人家境贫困,父母年老体弱,又无经济来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减免对申请人的刑事处罚金的处罚。

  申请人于20**年因犯盗窃罪,依法被处以刑罚并处罚金,申请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定痛改前非,以后一定好好做人,为社会、为国家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因申请人家住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一个偏远的乡村,家境十分贫寒,父母年老没有了劳动能力,家里又无其他的经济来源。申请人因此外出务工想为家中多尽一份自己的责任,让父母不再为自己操劳,也可以享享清福。

  不料自己一时冲动,犯下了这样一个错误,给自己,给家人带来了痛苦。因申请人的外出务工,家里的耕地也无人耕植,父母现在的境况真是“雪上加霜”。申请人家在当地都是出了名的贫困户,日常的生活都是靠左邻右舍,乡村政府的救济才能勉强维持生计。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减免刑罚处罚金,希望贵法院考虑申请人的情况,也申请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致

  敬礼!

  阅读拓展》》》

  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对虽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达到“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要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由于该条文没有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再加之,对该条文所规定的“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这一内容“能否直接做免予刑事处罚的独立事由”存有不同的理解,从而使得司法实践中,对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存有误区并常常引发争议。下面笔者就免予刑事处罚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