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时间:2021-08-31

  [审计背景段]根据XXX会议决定/文件规定/年度计划(进行审计的原因/依据),公司审计部组成以YYY为负责人的Z人审计组,于200X年XX月XX日至YY月YY日对XXX(被审计人)200X年XX月XX日至YY月YY日(审计涵盖的时间段)担任YYY(被审计单位)ZZZ(职务)期间的任期经济责任/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内控专项等(审计内容)进行了现场审计/送达审计(审计方式)。

  [工作情况段] 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XXX总部及其下属YYY、ZZZ等W个机构,审计的重点是XXX(被审计人)担任YYY(被审计单位)ZZZ(职务)期间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存在的潜在风险或遗留问题,以及廉政情况等(简述审计目标,此处所列为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本次审计组重点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监盘实物、函证往来款项,以及核对业务和管理记录、外部信息等审计组认为必要的程序;但由于XXX等原因,本次审计组未能进行YYY等审计程序/未能获取ZZZ等审计证据(详见本报告最后“重要事项说明”部分)。

  此处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详略得当地阐述审计工作情况,如具体的审计内容及范围、实际实施的审计手段/程序及过程,审计遇到的重大范围/手段受限等。

  解决建议:根据本次审计的内容、范围或实施的手段/程序是否特殊(相对于报告使用人对其的了解程度),以及这些审计情况(特别是遇到的重大范围/手段受限情况)是否可能对报告结论产生重大影响而定:

  (1)如属一般性的审计,且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审计范围/程序受限情况不足于对报告主体内容产生重大影响(仅可能在局部或极端情况下产生影响),则此处宜简略,且仅需在报告最后“重要事项说明”部分补充说明审计遇到的重大审计范围/程序受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