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法律内涵

时间:2021-08-31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实施审计之后,就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提出审计评价发表审计意见的综合性材料。可以这样说,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和审计结果的综合反映,是审计成果的主要体现形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将审计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出具的法律文书。随着依法行政的日益进展,审计影响的不断扩大,审计结果正逐渐向社会公开,这些都对审计工作质量包括审计报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严谨细致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的结果,并依法作出经得起推敲的审计评价和审计意见,努力增强审计报告的法律内涵,使其真正体现法律的价值和功能。

 一、审计报告的法律内涵

  大凡法律文书,其基本要求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因此,作为一种法律文书的审计报告,也必须按照法律准则要求办事。国家审计署曾多次对审计报告应当包含的法律要素作过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应当包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行文规范等方面。

一是事实清楚。审计报告所反映审计事项的评价结论和处理处罚结果,都必须建立在其所涉及的事实基础之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事实为根据。只有事实清楚,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事项给予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报告要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基础就是事实清楚,这是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支撑。

 二是证据确凿。重证据是执法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如果事实是存在的,但缺乏证据证明,还是不能说是清楚的。为此,审计署先后出台了《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有关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规定》(审计署第六号令)来规范审计人员的证据收集,确保审计报告所述问题的证据材料确凿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