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1-08-31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审计概况

  依公司总经理给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对国际营销部、财务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间的产生的物流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的主要发现如下: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交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2、代垫费用欠缺还款期限要求,超三个月以上的代垫款(5.5万元)未收回的问题。

  项目概况

  20xx年01月-06月内部生产经营产生的物流费用,依据合同报价单核算运输费用(拖车、货车),查阅物流商招投标资料及合同条款。

  对各部门产生的快递费用与需求进行核实,查阅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情况。

二、本期审计发现

  1、部分非紧急(重要)的快递未选取价格低的快递公司,且未与有产生产易的快递商(**快递)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问题;

  (1)审计中,我们调出有发生快递费用的二家快递商的合同,见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未见有**速递相关合同及协议;

  (2)调出**价格与**提供的电子档报价单比对,发现**首重价比**平均高36%;

  快递单价比对(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价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内 13.00 8.00 38%

  温州、台州 16.00 12.0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