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论文(2)

时间:2021-08-31

三、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专项)审计(调查)建议采纳情况

  ××××××××××××××××××××××××××××××××。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注: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事实描述。)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称,规范性文件全称的三要素必须齐全)第××条“××××(注:原文)”的规定。(注:问题定性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引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时,不必引用文号;引用规章时,其引用文号格式为“××年××(注:部委规范简称)第××号令”;引用规范性文件时,其引用文号应完整。)

  (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说明被审计人员对该问题的责任承担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称,规范性文件全称的三要素必须齐全)第××条“××××(原文)”的规定,责令××××。(注: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引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时,不必引用文号;引用规章时,其引用文号格式为“××年××(注:部委规范简称)第××号令”;引用规范性文件时,其引用文号应完整。)

  (注: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

  (注:1.此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以及审计发现的不属于审计机关的职权处理处罚范围依法需要移送的问题,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和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人员知悉的事项除外。

  2.对相关问题的移送处理意见一般表述为“此问题××××(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已(将)移送××处理”。移送处理问题一般应单作一类。

  3.反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的,一般应表述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或者移送处理意见;反映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事实、标准、原因、后果,以及改进意见;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及改进意见。

  4.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如发现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未执行的问题,一般列在当年查出的问题之后。

  5.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

  6.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7.处理处罚意见应尽可能具体、可落实。

  8.对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根据情况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类“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予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