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报告(2)

时间:2021-08-31

  但是,据有关部门介绍并从审计结果证实,商场的管理工作、财会工作处于中间状态,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

  (二)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除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存在漏洞,以及帐务处理不及时,长期挂帐,致使会计材料不实等问题已分别指出纠正外,查实的属于财务收支错弊问题和处理意见如下:

  1.加大销售成本,压低销售利润

  (1)经查,该商场经营的两种电扇,19年月份进货的价格每台已调低30元,而月末计算销售成本时仍按当月初成本计算,而未按先进先出法计算,使当月售出的780台电扇,每台多计成本30元,共计加大成本23,400元,压低了销售利润,造成偷漏所得税12,870元。商场财计股长承认有弄虚作假的错误并做了书面检查。

  (2)该商场的小百货、文化用品和粮果烟酒三个商品柜组的库存商品分别实行售价金额核算,分柜组计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经审核计算发现,该三个商品柜组12月份的已销商品进销差价并未实际计算,而是按11月份的三个商品柜组的进销差价率计算的,致使12月份实际实现的进销差价少计2,225元,造成少计利润,漏交所得税1,223.75元。商场财计股长承认错误,并称当时因年终财会业务繁忙,图省事造成,并非故意作弊,经查证,所述属实。

  以上两项人为地扩大销售成本,压低利润,造成偷漏所得税14,039.75元。虽已作出检查,但情节较为严重,除应立即调整帐项,补缴所得税外,对1994年6月所售电扇780台有意多计成本偷漏所得税12,870元,已征得税务局同意,处以一倍的罚金。

  2.隐匿收入,偷漏所得税

  (1)该商场自19年月起将6个临街门面橱窗租借给本市六家工厂商品宣传广告栏用。商场每月收取租金1,200元(每个橱窗200元),全年合计14,400元,记入应付款其它应付款的有关明细帐户下,长期悬挂,不作清结。商场承认此项收入准备用作意外支出,但尚未动用,以致偷漏营业税744元和所得税7,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