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报告准则全文(2)

时间:2021-08-31

  第三章 审计报告的内容

  第八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正文;?

  (四)附件;?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

  第九条 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二)审计依据: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三)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四)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五)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条 审计报告的附件应包括对审计过程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第四章 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与分发

  第十一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反馈意见。?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持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修改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报告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应连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单位和组织适当管理层,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准则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