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副所长竞聘书(2)

时间:2021-08-31

  四、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多种素质和能力。我在工商系统的12年中,先后从事过文秘、宣传、办案、法制核审、收费、登记等工作。尤其是在行政执法中,针对当事人个人素质、法律意识的高低不同,我能较好地加以说服和教育,既不激怒他们,又不软弱妥协,在办案中很好地把握准了说话、讲法、引导等环节中的艺术性,有力地避免了案子办不下去或当事人不配合及执行难,取证难等现象。我在垦区所的两年半中查办的所有案件,没有出现一起罚没款物无法收缴的现象。

  例如:曾受到区、地两级局认可的127团建安公司倒卖合同一案,在查办过程中通过打时间差,让公司领导互相回避,突击谈话,施加压力等一系例方式方法,获取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当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司领导时,当时人态度傲慢,拒不执行,我义正言辞的告诉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严重后果。后当事人多方说情,但最终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二年来,共查办11起这样的大、要案。在执法工作中始终本着对内强化素质,对外时刻不忘加大处罚力度,广泛树立工商执法权威,提高工商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又比如:去年下半年,128团广大农户反映农七师电力工业总公司128团供电所在农网改造中,强迫用户接受其不合理的附加条件,针对电老虎的这一行为,我并没有被他们公司规模大、人员多的气势吓倒,毅然多方位开展调查取证。该供电所负责人傲慢地说:“你们2个人的小工商所还能管得着我们”时,我立即将国家关于限制公用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他宣传,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将这一涉案金额达234万元的特大案件移交市局。至今,该所负责人仍然对我心有余悸。这说明一点,那就是:要真正树立执法权威,就要不畏强手,以强烈的责任心面对各种挑战。在基层所的2年里,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