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时间:2021-08-31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用地保障。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拟报批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引导用地单位做好用地呈报所需资料的准备,督促用地单位抓紧收集资料。争取在7月启动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10月底完成201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2、地籍管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选择一个乡为试点,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2014年地籍管理进度工作上报任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作好准备工作。抓好县级安装调试相关工作,完成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及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土地出让。加强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对接,出让资料力争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相统一。积极探索“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土地出让工作,力争完XX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

4、土地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检查。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开展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变更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核查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测绘管理工作中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时完成资料收集。

5、矿政管理。配合三个整合勘查区的勘查工作,完成相关资料的上报;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立严格审批;加强对现合法露天开采矿山的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砂石土资源开发规划编制,争取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县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市局规定以内。加强对临时采挖点设置管理,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积极配合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按规定和权限完成年检或初审并上报工作。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认真履行应收尽收的法定义务。督促矿山企业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切实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用工作,确保保证金专款专用,配合省、市开展好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专项治理行动。

6、地灾防治。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力度,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管,杜绝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全面扎实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季报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识灾辨灾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强信访维稳,积极化解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矛盾纠纷。

7、执法监察。针对土地卫片的12宗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30个,严格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全部查处到位,确保我县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加大对全县煤矿越层越界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对我县五千亩以上坝区的动态巡查和监管保护。

8、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6.25土地日”、 “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重要活动,加大土地、矿产、测绘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9、信访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信访工作不走过场。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国土资源所信访文书和程序。加大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信访行为。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整风整纪专项工作成果。加强对土地矿业权出让、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评估、测绘、招投标及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1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第五督导组的指导下,总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民主测评反馈情况,对照四面“镜子”,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开展批评,突出查摆重点,明确查摆方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开展好第二环节各项工作。

12认真、及时完XX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