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落实保障情况

  (一)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三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我局公开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林业局所承担的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县林业法治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一是推进“法律七进”,狠抓依法治理,将普法工作渗透到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领导带头学法,职工踊跃学法,有力推动了全县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减少了人治,增强了法治,把法治林业建设作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动力。二是管控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开展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健全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实行行政问责制,大力加强对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及时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始终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运行;开展依法行政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林业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林业系统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村社、基层单位、学校、涉林企业和宗教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紧贴部门职能特点主抓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有利机会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灌输式宣传与互动式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根据具体宣传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将法制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进行互动式宣传。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必将大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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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工作

  我局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林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的氛围还不够浓。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执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

  二是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虽然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但是对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熟悉运用,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到位,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林农对《行政复议法》的知晓率还较低,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

  四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增强。

  五是制度建设还有缺陷,特别是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还需查漏补缺。

  六是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偏远山区林业涉法知识的宣传。

  七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处于摸索前行阶段,对创建标准把握的还不够准确,与上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我县“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率先小康”为抓手,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抓好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执法队伍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实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林业依法治理和管理,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三是结合林业实际继续建立完善林业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持续加强。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必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全县涉林系统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