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2018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时间:2021-08-31

  四、发展新型农合组织

  加快发展我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而有效的途径。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077户,注册成员4.1万人,带动农户400多万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参加者年均增收22%。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水产品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的流通、购销、加工和技术服务,形成了农村能人(大户)创办型(约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60%),龙头企业带动型(约占10%),政府涉农部门牵头型(约占25%),有关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型和跨村合作联合办社型(约占5%)等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的地区在落后的农村,在快速发展、质量提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地位尚待明晰;二是规模较小、发展很不平衡。 20xx年底,全省4024户专业合作社平均出资额只有94万元;从经济效益看,效益好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增收2-5万元,少的只有几百元;三是资金制约,发展后劲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的“新引擎”,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农村积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建议设立专门负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部门,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相关法规,包括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宗旨与原则、业务活动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与内部审核、注册登记、变更、解散与清算等内容,保证其在制度、程序各方面的规范运行。

  五、积极扶持外向型龙头企业

  我省近年来培育了一批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出口创汇逐年增长,在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看,我省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滞后,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在去年,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323家,其中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102家,不及山东省的1/10;出口千万元的企业3家,不及山东潍坊市的1/7。出口产品较为单一、档次不高。以水产、畜禽、果蔬等劳动密集型和油料作物、茶叶等土地密集型为主,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的加工品比重较小。此外,知名品牌偏少,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带动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阻碍着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一方面立足本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在土地、税收、贷款贴息等政策上实行倾斜,如免除建筑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加快我省各类农产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扩散,引导和鼓励现有农业企业发展外向性农业。另一方面借助外力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农业对外招商项目库,精心包装并推出一批现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做大做强招商引资载体,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推进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此外,还应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