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年终总结范文2017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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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安全生产工作年终总结范文2017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安委会等上级部门关心指导下,通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化改革,强化责任,依法治安,精准施策,狠抓治本攻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xx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37起、死亡653人,分别下降6、2%、5、4%;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减少2起、7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7%、28%;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9%、41%。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深化改革,强化责任,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督查,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出台党政机关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11月24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宁波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甬党办〔20xx〕96号),首次明确党委及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党政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法制化、制度化。二是健全“1+7”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在安委会组织框架下,油气管道等7个专业安委会基本建立,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专业领域内的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十个县(市)区也建立起专业安委会工作机制。11月,市安委办对专业安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卢x跃市长专门批示要求更加深入地推进此项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级五覆盖”。进一步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五覆盖”具体内容和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市、县两级全面“五覆盖”基础上,152个乡镇(街道)、3132个村(社区)实现了“五覆盖”,覆盖率分别达到99、3%和85、8%。29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市级部门也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四是推动落实职业卫生机构改革。完成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研究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xx]192号),建立职业卫生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基本形成权责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目前,规划编制、调查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并着手实施主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一是全面开展危化安全专项整治。把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作为宁波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实施“危化重点县”和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对所有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危化类单位3391家次,发现隐患9052项,已整改7332项,整改率81%;下达执法文书538份,立案查处企业33家,责令停业整顿单位8家,暂扣或吊销资质证照2个,提请关闭企业2家。二是深化“打非治违”实施常态整治。在消防领域,推进重点区域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拆除消防违章建筑38万平方米。在交通领域,启动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累计投资1、4亿元、改造危险桥梁隧道30个;实施工程车综合整治,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强化危货客运监管,拆除非法违法码头,推动核心港区全面禁采海砂。在建设领域,开展建筑施工九大专项整治,强化市政公用、轨道交通、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开展村级集体留用地生产经营用房专项治理,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用房355处,停业整改671处。在非煤矿山领域,实施“矿山重点县”攻坚行动,圆满完成矿山整顿关闭三年工作任务,全年关闭矿山15家、三年累计关闭矿山38家。在海洋渔业领域,深入开展“一打三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556艘。去年4月,全国渔业船舶“一打三整治”现场会在我市象山召开。在其他领域,结合转型升级、扶优汰劣,扎实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有效开展特种设备、“三场所两企业”等常态化整治,重大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率先开展城市风险评估与管控治理。按照“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系统推进、风险防控”的理念,在国内率先开展全方位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系统辨识了12个方面31类较高以上级别风险源,提出了四个方面42条对策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研究制定了“主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将48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各专业安委会、具体组织落实。

  (三)创新监管,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机制建设。抓质量工程,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达标后放松管理、未按要求持续改进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并对11家责任事故单位实行“摘牌”。抓扩面工程,重点推进规下企业标准化创建,年内新创四级达标企业1502多家。抓信用工程,以标准化为重要基础,对1万多家工矿企业实施动态实时信用评定,把企业安全信用状况作为工伤保险费率、名品名牌及各类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实施安监站(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153个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全面提前达标,总局局长杨焕宁到我市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市政府还出台《宁波市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方案》,安排专职队建设专款补助2400万元,已新建乡镇(街道)专职队17支、原有51支专职队营房装备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初步实现“站队合一”(消防工作站与专职队)运行模式。三是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网格全覆盖、队伍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规范、信息顺畅”要求,建立起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市已有3312个村(社区)网格、3484名网格员,其中2180个村(社区)依托手机APP等信息系统实施动态安全协查,在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工作中逐步发挥重要作用。20xx年,全市协管员共排查上报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492家,发现治理隐患15228条,其中发现“三合一”、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安全隐患374条。四是创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安监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各相关部门纷纷制定社会化服务方案,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为企业隐患排查赋予了“第三只眼”,形成了“政、企、社”联动共促的工作机制。省委政研室对我市相关做法均有报道、刊发。去年,我市还组建了宁波安全工程学院,完成了宁波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四是加快“智慧安监”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以“一库四平台”为架构、历时三年的宁波市智慧安监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工作电子化、业务功能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信息一体化,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精细化、效能化、规范化。去年5月,全国首次安全生产与信息化论坛在甬召开。

  (四)严格执法,加强宣贯,巩固提高依法治安理念和监管执法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新安法宣传贯彻。贯彻落实新安法和依法治安要求,研究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等问题,为各地实施新安法的提供参考。此外,修订《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市安委办、市普法办联合印发《宁波市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采用专题辅导、业务培训、巡回宣讲、媒体宣传、短信发送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部门普遍组织开展新安法学习竞赛活动,并通过宁波电视台现场直播安全知识竞赛决赛,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法制环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权力、信访等清单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探索“三告知两跟踪”等执法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为规范执法行为、动态监察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市级“十佳案卷”,并选送创评省级优秀案卷。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完善重点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高危企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事故多发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单位的监管服务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全力抓好事故报告与查处工作,对20xx年全市62起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共17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事故按期结案率100%。去年,全市安监系统行政处罚款项1924万元、同比增长33%;全市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的有25人。

  (五)提升素质,培育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安全生产的环境与氛围。一是大力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纳入市政府20xx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共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96万人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8、6万人次,超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建立总面积400多平方的市级安全生产考试中心,10个县(市)区考点;邀请总局领导、专家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大力探索中介参与的“全员式、订单式、互动式、现场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二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业病宣传周”、“交通安全日”、“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和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建成1个以上公共安全宣教基地,总投资2800万元的市级宣教基地正在建设中,预计20xx年建成投用。去年,我市再度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此外,第二届国际化工过程安全研讨会暨化工技术装备展览会也于去年8月份在宁波召开,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强化全社会应急能力建设。着手编制《石化区域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三年规划》,落实石化救援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扩充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稳步提升应急管理基础水平。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坚持政企联动,全市共计组织举办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两千多场(次),连续第六年举办危化企业一线员工应急技能大赛,有效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全民应急技能。去年6月份,我市成功组织承办了“20xx年宁波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10月份,首届全国危化品救援技术竞赛在宁波举办,都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六)三严三实,创先争优,狠抓安全监管与服务效能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实施“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其中,出台作风建设等内部制度30余个,完成重点项目489项,明查暗访15批次56家单位。以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运用为抓手,优化服务举措,严格标准审查,实现提前办结率、“第三方回访”满意率两个100%,每季度获评“窗口示范”单位、名列前茅,切实做到安全标准严把关、服务效能大提升。

二、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仍然高位运行,部分领域隐患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新兴领域尚存在监管薄弱环节,尤其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依然任重道远,劳动者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范围、方式、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科学谋划“十三五”安全发展新思路,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安,巩固基层基础,狠抓治本攻坚,推进共建共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跻身大城市第一方队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治理能力,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年度治理目标完成,确保重大国际峰会等活动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20xx年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是:

  (一)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推动县、乡全面修订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推进乡、村两级“五个全覆盖”,实现覆盖率100%。贯彻《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二是深化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改革,建立健全安委办对专委会的联系服务、联席会议等制度,指导推进县(市)区专委会建设。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监管责任,完善行业部门探索新兴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机制。贯彻《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四是深化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县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设置,加强乡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健全职业卫生执法监管体系、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广泛普法,强化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督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风险等级管理、标准化、诚信、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执法,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提高整治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科学性。加强工伤预防联动机制建设。二是重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实现安全生产网格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有效对接,引导中介机构、专家力量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把各级各类发现隐患统一纳入数据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三是抓好危化、消防、交通、建设、港区、渔船、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区域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港口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重点车辆整治、管控。扎实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强化对老旧建筑、渣土堆场、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地下商场、地下工程建设等城市建设管理中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关停并转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

  (三)健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一是围绕G20重大国际峰会安保等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主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风险预控,建立起城市风险隐患“评估、治理、再评价、再整改”的工作模式,构建形成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机制。二是谋划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职业卫生规划,以及化工、交通、消防、港口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规划,强化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建设运行管理中的“安全短板”。落实中心城区管廊带、油漆储存场所规划等,推动石化园区封闭式管理、应急平台建设,推进危化企业搬迁关闭、“进区入园”。

  (四)健全社会共治体系。一是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服务指导,发展中介机构,引导服务需求,培育专业人才,建立责任机制,规范中介服务,形成“政企社”联动共促安全生产的良好格局。完善区域协作、行业协会、社会应急、责任保险等服务机制。二是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11、9消防日”等系列活动,继续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推进市级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安全生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社区等宣传教育阵地,推动社会志愿者服务,引导“人人当好安全员”,提升社会整体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共建共享。三是加快推进宁波安全工程学院、宁波市安全生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五)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系列活动,促进提高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法治文化。二是积极探索市县联动专项执法、县乡交叉执法、片区执法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深化“打非治违”。稳步推进县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深化乡镇(街道)委托处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分类和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在执法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创新事故预防控制措施。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法规政策,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权力清单、明确职责边界。研究出台安全生产执法责任规范制度。建立健全法律咨询顾问、行政复议、应诉管理等制度,完善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现场会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尤其是事前执法的力度,完善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联动机制,强化分级分类重点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和事故查处“四不放过”措施。五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政策标准,依法依规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加大质量抽查、服务指导的力度,严格降级、撤销等措施,探索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机制。加大对应达标未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导则》宣贯,引导危化企业班组达标创建。全面推进加油站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交通、建设、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推动落实政策措施,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加大信用信息公开与媒体曝光力度,提高标准化与诚信机制的社会认同。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适应监管要求,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打造一支廉洁、干事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二是实施安监站(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确保实体实效运作。强化交通、建设、渔船等基层组织建设。三是推进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在巡查、宣传、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水平。推进网格化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非法等隐患问题,并纳入“闭环管理”。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研究制定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修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危化、消防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作。加快推进石油化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医疗点建设。完善专业救援与社会救援的联动机制。加强员工应急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比武。加强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舆情应对管理。五是加强企业专职安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安全骨干作用。探索危化企业安全“监察员”、危化管道兼职巡线员制度。六是按照“精准治理新模式”的要求,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提升决策与风险防范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应用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和协同应用。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工艺;完成危化企业安全自控系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