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2017年终总结(2)

时间:2021-08-31

  卫计局2017年终总结二:

  20xx年来,区卫生计生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卫计委的工作安排,以“狠抓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为抓手,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资源,推进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发展,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执法能力,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有效成果。

  一、多管齐下,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强机构管理,继续推广“八规范”。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医疗机构校验标准。3月、9月份召开了全区400余家医疗机构例会,要求各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律、法规和部门规范,依法执业。我局进一步落实了每月例会制度,加强校验等日常监管。召开不同类别机构的例会14次,通过讲法律、讲规范、讲安全、讲经验,结合通报、培训、考试等手段有效提高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安全意识。医疗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严把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关。我局以为民、想民、帮民为出发点,对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积极按规定办理,同时严格保证审批质量,从源头把好医疗质量安全关。进一步完善我区审批程序和标准,使审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截至目前,共受理许可个体诊所设置53家,登记注册30家。完成市级委托审批的机构设置10家,登记注册5家。3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验收,并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5月份,我局邀请了河北省医大二院感染管理科主任,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应知应会的院感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院感培训,内容涉及消毒灭菌方法、手卫生、医疗废弃物管理、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执业暴露与预防等内容。培训后,我局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对不合格的组织了补考。同时,为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利用校验,日常检查等对辖区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提高了院感管理水平,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为掌握毒麻药品管理知识,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到省四院学习了毒麻药品的精细化管理。

  (四)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共办理医师注册(变更注册)732人次,护士首次(延续)变更注册475人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我局委托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中心医院院区进行医师定期考核。今年报名参加考核医师1104人。协助市考试中心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初审、准考证资格证书领取发放等工作。

  (五)巩固平安医院建设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巩固成果。4月份组织全区民营医疗机构举行了一场消防逃生演练活动。针对初起火灾扑救的方法和时机、火灾现场的逃生技能等进行了演练,提高了医疗机构防火灾意识。同时各机构在本单位内进行了演练。医政科在狠抓医疗质量的同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事件。截至6月份共接到医疗纠纷投诉11起,均妥善处理。

  (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全区1200名基层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授予了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辖区各类医疗机构签署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承诺书》,采取了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备案、使用排名公示等措施,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基础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水平。

  二、巩固全国先进成果,全面提升中医综合服务能力。

  (一)巩固和完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成果。针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对我区20xx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所反馈的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进行了为期3个月工作整改,在整改工作中我们针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推动,逐条落实,逐条达标,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社区卫生中医项目落实督导和考核工作。为保证社区卫生中医项目真正落到实处,使广大社区居民能够充分享受中医药服务,我们先后对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站开展了公共卫生中医项目落实检查督导工作,共检查督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8家,并在半年考核工作中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请专家对各机构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进行逐一指导。通过调研、督导和考核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社区公共卫生中医项目的统一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社区卫生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上半年共选派6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人员到省、市中医医疗机构进行进修学习,同时组织58名中医人员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专业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有力的提升了中医药人员队伍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今年8月我局在胜北中心举办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医项目培训班,此次会议共培训中医项目专业人员78人,特别对中医项目的规范化操作进行了培训,统一了标准。

  (四)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活动。今年5月,我局在全区12所幼儿园开展了“中医治未病走进幼儿园活动”,组织辖区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专家深入辖区12所幼儿园,向幼儿家长及老师讲授中医“治未病”知识,共培训幼儿家长及老师1080余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活动受到了幼儿家长及托幼机构的广泛好评和欢迎。

  (五)开展高血压中医干预试点工作。8月份,我局联合市疾控中心在我区1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高血压中医干预试点工作。各机构选取符合条件人居民进行中医高血压干预,并通过分组跟踪、对比调查的方法,为市疾控中心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并为辖区慢性病居民带来多样性中医服务。

  (六)开展中医科普进社区。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中医药文化,9月23日我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建明社区(谈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中医科普进社区中医到我家”为主题的宣讲义诊活动。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刘彦红,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东生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活动邀请到了全国第三批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省中医院心血管科苗华为主任为社区居民进行“高血压的有效防治”的宣讲,受教群众60余人次。宣讲活动结束后邀请石家庄市中医院心病科主任王强、脾胃科王立业医师为50多位辖区居民进行了免费义诊。此次宣讲义诊活动受到辖区居民广泛欢迎

  三、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便民社区卫生服务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为有效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局按照石家庄市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多次召开座谈会,细化了考核标准。市考核组4月份对区我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提出宝贵意见,大大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7月完成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绩效考核工作。目前,正完善社区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筹备社区机构全年绩效考核。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我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社区卫生人员素质培训,构筑了强有力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一是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基层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我区234名管理人员及义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在全市社区卫生人员(护理人员、中医师、全科医师)技能操作比赛中三项全能第一均在我区,取得优异成绩。三是组织300名社区卫生人员在四个社区培训基地(桃园中心、胜北中心、长丰中心、谈固中心)参加了学习培训。四是社区卫生人员参加了全市实用心电图学习班、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服务培训班等一系列培训和练兵活动。今年1月、5月我局分别为社区卫生机构举办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解读、公卫资金使用管理培训和感控知识培训,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和规范操作水平的提高。

  (三)狠抓基础和规范。我局从优化机构基础环境;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七各方面开展为期3 个月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活动。经过多次督导、培训,各机构认真开展自此自纠整改活动,今年6月市专家组进行了督导检查,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上升一个台阶。

  (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大对签约服务对象的回访,提高签约服务的利用率,将签约服务工作不断做深、做细、做实。截至目前,我区社区机构共签约41982户,签约人数133970人。

  四、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一)基本药物工作。在11个政府办基层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强化对基本药物基层补助资金、采购使用、配送结算的监管,使网上采购率和集中支付率均达100%。完成了20xx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补偿工作,共补偿200余万。

  (二)承接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工作。从8月31日我局承接药品采购平台以来,认真核对各机构的采购药品,计算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金额,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100%,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药品到货后及时入库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要30日内回款率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金额不得低于药品采购总金额的70%。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在平稳有序进行中。

  (三)政府办基层机构基本药物督导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9月13日至15日对我区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11个政府办机构。并对严格实行全部药品网上采购的机构进行了通报表扬,对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善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加强卫生院、卫生室管理。对我区各卫生所进行现场校验,分别从房屋设备、标识标牌、规范执业、规章制度、医疗服务、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现场评分。现场审查辖区共26家卫生所,目前25家已达到规范要求。1家不合格的卫生所正在认真整改。通过现场校验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经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做好母婴保健工作。为加强对全区母婴保健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从根本上降低全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今年3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区母婴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培训,来自全区省、市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7家单位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共121人参加了培训考试,并授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全年共完成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市二院分院三个机构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和市一院、市三院、桃园中心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变更工作。完成了辖区内医疗机构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共包括省四、260医院和市心脑血管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

  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工作

  (一)全力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区卫生监督所全力打击非法行医,在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动员部署会,各街镇和公安、食药监、工商等9个部门参会。印发了区政府办文件,发放宣传挂图50套200张、宣传单页5000余张。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相关街镇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和定期巡查制度。区卫生监督所通过分包责任片区、开展错时执法、夜间不定期巡查,紧盯钉子户等新手段、新方法,对无证行医露头就打、坚决取缔。全年开展打非行动64次,其中与公安、各街镇联合开展6次,定期巡查175次,依法取缔无证单位52家。《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及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民生关注》、《法制时间》栏目均对我区打非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今年6月份,在区政府召开了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动员会,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建亭主持会议,动员各街镇、区农办、教育等部门落实《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摸底调查,依法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区卫生监督所对316家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信息,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督促整改,采集水样245份,由区疾控中心进行了水质监测。

  (三)做好餐饮和学校等卫生监督工作。在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完成了辖区187家的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工作,持证单位量化等级管理率达92%,量化等级评定单位公示率58%。其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年度等级评定全部达到B级以上,监督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109家,其中中小学校47家,幼儿园及托幼机构62家。重点对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晨检、通风、消毒、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等措施。

  六、真抓实干,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一)卫生应急工作。修定了《埃博拉防控卫生应急预案(第三版)》、《防汛卫生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局属单位做好20xx年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完善了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长丰中心、胜北中心的4支卫生防疫、医疗救治队伍。加强了应急物资和药品储备。模拟了食品安全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桌面演练。全年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8次,参加培训演练共538人次。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截止目前至10月底,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共报告各类传染病7306例;开展了传染病疫情和死因监测报告管理的培训190余人。共督导市级以上医疗机构110次,社区医疗机构375次。针对各单位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免疫规划管理工作。我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了国家标准。开展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示范区创建工作,3月份,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建亭主持并召开了全区动员会。开展了麻疹类疫苗查、脊灰疫苗漏补种活动,共印制通告6000张,制作条幅200条,发送短信10余万条,接种常住儿童73907人,流动儿童15618人,

  (四)艾滋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截止10月底,我区管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213例,其中服药的125例,完成随访241人次。高血压患者建档65082人,管理患者64373人,健康管理率56.48%,规范管理人数56813人,规范管理率88.26%;糖尿病患者建档25520人,管理患者25134人,健康管理率42.74%,规范管理人数21250人,规范管理率为84.55%。为辖区40岁以上人群6000余人提供了免费的血压、血糖、血脂、颈动脉超声等筛查服务。9月份,召开了“长安区20xx年健康指导员经验交流暨技能培训会”。

  (五)结核病防治和重精管理工作。开展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6次,现场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定期开展肺结核疑似病人的主动搜索和查漏报工作,及时追踪病人去向,确保病人到专科门诊就诊。6月份,对各社区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了重性精神病培训150余人次,进行了多轮督导。会同区综治办开展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帮扶等各项工作。积极协调沟通区残联康复部,对精神残疾登记情况进行核对梳理,从中排查160名严重精神障碍病人信息分发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实并建档。

  (六)地方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测工作。完善了地方病十二五终期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通过了市级督导验收。对辖区15个水质监测点16份水进行采集监测。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公共场所、幼托机构的监测工作。完成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样品检测9份。

  七、扎实推进,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开展了以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手册、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向居民宣传预防春季传染病内容的卫生防病知识活动,出宣传栏、黑板报3000余块,宣传手册、宣传单10000份。并且组织群众志愿者和辖区单位的人员10000余人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主要是清洗、擦洗公共设施,清捡花池、绿地的塑料袋、废纸、烟头等垃圾杂物,清除乱贴乱画等。

  (二)努力做好除“四害”工作。制定了春季灭鼠专项实施方案,下发了技术方案,投药员手册,培训试卷等材料。努力做到“四个结合”,春季灭鼠与全年灭鼠相结合,阶段灭鼠与长期灭鼠相结合,灭鼠与创建相结合,灭鼠与防病相结合,春季灭鼠共投药5000公斤,鼠盒1000个,对无主管单位和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公共场所30余处,共投药2000公斤。

  (三)全面部署控烟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控烟网络和控烟队伍,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区率先开展控烟工作。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组织了镇、各街道事处和辖区单位开展了戒烟宣传活动,发放控烟的宣传材料5000份和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品1000个,组织健康教育学习班6次,创建“无烟学校”32个、“无烟单位”120个、“无烟医院”41个。

  八、关注民需,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全面落实省《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今年落实独生子女费167.89万元,农村、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励落实100%。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3000元奖励5.19万元。退二胎生育指标奖励9000元。

  (二)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及帮扶政策。率先在全市建立《长安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每年筹集公益金50万元,对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残疾、大病、生活困难等8类家庭每年进行不同金额的紧急救助。截止目前,我区共有2945人可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金;共有609人符合特别扶助政策,其中261人子女伤残,348人子女死亡,将得到每人每年3240或4080元的特别扶助金。对768名计生特殊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和长期生活补贴。为4名计生特殊家庭落实了丧葬补贴,为23名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了紧急救助。每年慰问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财物折合50多万元,落实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金572670元。群众应享爱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资金兑现率达到了100%。

  (三)关注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就医和养老保障。出台了《长安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医疗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设立医疗应急保障资金50万元,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三补 、三免、一服务”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入住我区公立养老院,落实护工保险74600元,落实了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九、以人为本,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认真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从3月23日开始,聘请市医院妇科专家,抽调计生局工作人员组成下乡服务小分队,深入基层为育龄妇女提供咨询和健康服务。目前已为6.73万名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对查出疾病的重点人员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进行跟踪服务。

  (二)实施提升人口素质优生促进工程。今年8月,区计生服务站与区妇幼保健站合并为长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不同年龄段的群众,针对性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及随访服务,对前来参加婚前检查、孕前优生的每一对夫妇都会建立一份健康档案。请妇科、男科、中医专家,为群众开展孕前优生知识和宣传科普知识讲座,大大提高了育龄群众自觉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自我保健意识,得到了育龄群众的好评和认可。截至目前,已为1892对待孕夫妇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高危人群242人。

  (三)了解群众诉求,回访中心随访到位。今年3月我区回访系统正式安装使用后,截止目前共回访群众15144 人次,成功回访8505人次,回访成功率56.16% ,满意率达99.75%。回访中心共收集一般诉求239条,重要诉求16条。在回访过程中坚持“日梳理、周总结、月通报”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我省于20xx年5月30日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目前,我区有1662对符合条件的夫妇成为该项政策受益者。同时依托“石家庄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网,深化全程代办,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缩短办理时间。加强承诺制的探索和研究,杜绝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五)严格审查,扎实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及成人伤残二胎申报工作。20xx年我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及成人伤残共申报30例,对每一例都进行了社会调查和家系遗传病史的调查。经过我区组织的医学专家鉴定,30例全部符合申报要求,其中独生子女病残儿童28例,成人伤残2例,符合率100%。对批准生育的夫妇,聘请了市四院、市一院的优生专家举办“证前一堂课”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公益性讲座,有效提高了二胎申请家庭对优生科学知识的知晓率。

  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人口计生工作合力

  (一)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全员流动人口60715人,18-49岁成年流入人口37372人,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5924人,信息协查反馈和网络化协作信息反馈接收及时率均达到95%以上,信息个案入库率均达到98%以上。各社区机构利用家庭医生签约、门诊、义诊、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等多种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43140份。构建了居委会-社区卫生中心-街道三级流动儿童信息网络平台,全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9%以上。建立统一保健管理档案,使得他们基本享有当地居民同等保健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中处于婚孕期青年提供婚前体检、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婚孕期基本项目免费医学检查和保健咨询服务。自20xx年开展孕前优生以来,我区对流动育龄夫妻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计2700人。加强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救治工作。目前,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共为3万余名流动育龄妇女提供了1+8+x免费技术服务,落实免费服务率达96.9%,为流入已婚育龄群众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达100%。实施流动人口家庭儿童的心灵成长家园工程,提升流动人口家庭儿童综合素质。

  (二)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个体门诊和销售避孕药具摊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拉网式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家庭和谐”、“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关爱女孩的宣传氛围。对石家庄动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多次开展上环、取环、流产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目前,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已趋于正常。

  (三)加大宣传力度,解读人口计生政策。对全区94名镇街计生干部、214名村居计生干部、3290名育龄妇女小组长、宣传员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请上来,走下去,台上台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开展计生政策、知识及宣传技巧的培训。区委宣传部在《长安周报》开辟的“计生专栏”,定期宣传婚育新风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各镇街、村居通过建立各自服务圈内的QQ群、微信、微博等平台,传播婚育新风,使广大村民在家中就能直接接受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教育。在健康报,河北青年报、燕赵都市报、省电视台、省电台、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稿83篇。

  十一、夯实基础,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

  一是区划调整后,我区对各街镇育龄妇女小组长进行重新登记、摸底,推行无纸化电子档案,制定了育龄妇女小组长考核奖惩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街镇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小组长”工作积极性;二是不断创新人口数据信息采集模式,拓展人口信息采集渠道,探索完善了“1335”工作法,即完善一套考核奖惩机制,建立部门交流、现场办事、入户采集三级信息采集模式,完善三项数据核查方法,落实五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人口信息数据质量长效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目前,全员人口覆盖率、人口信息完整率和逻辑关系符合率均达到98%以上,主要信息准确率和更新及时率达到97%以上,统计求实率达到99%以上。

  十二、关注民生,探索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创建活动

  为提高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我区探索实施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通过采取“政府推动,项目运作,专家介入,部门配合”的新服务模式,围绕“新家庭计划”,突出“健康”,目标“幸福”,力争做到“人人健康、家家幸福”。为保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落到实效,从升级创建阵地、营造宣传氛围、培训传播理念、提升服务团队四方面入手,制订完善计划。

  十三、创新思路,建立亲情关爱新模式

  通过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关爱,转变政府职能,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筹、计生局主导、社会组织参与、家庭自助互助、阳光快乐生活、大爱回报社会”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制度、常态服务”的亲情关爱新模式。建立了区、镇、村(社区)“亲情关爱·暖阳工程”三级服务网络,明确了“四对一”(每户计生特殊家庭与一名计生专干、两名志愿者、一个家庭医生)帮扶对子。每个镇、街道有一名联络员,每个社区有一名幸福心播客,成为计生特殊家庭与政府沟通的纽带。为每个家庭建立了“亲情关爱”帮扶档案和健康档案,并为其“量身定做”了服务方案。并建立“136+10”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实施常态化的亲情关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优势,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建立整合心理、医疗卫生、音乐舞蹈、串珠钩编、媒体摄像、暖阳党员六支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伍,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健康护航、文体娱乐、创业发展、跟踪聚焦报道、亲情陪伴等服务。20xx年9月在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养扶一体化”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我区的经验。

  十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

  (一)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扎实组织开展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的培树、典型的引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督查力度的加大等措施,我局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共编发《纯洁性学习教育简报》15期。完善了党员数据库,20xx年共发展党员4名。

  (二)加强廉政教育,永葆队伍的纯洁性。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结合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或专项检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力的,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和下属支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把廉政作为半年、全年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对下属各单位进行一次廉政责任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下基层检查、调研等机会,向基层职工、服务对象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安全生产落实“一岗双责”。与辖区医疗机构签署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消防安全承诺书》、《依法行医承诺书》等,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区安委会安排下,我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同意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讲座、图片展览和观看视频等形式,共培训130余人次。开展了全区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小医院等医疗机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确保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和20xx 年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两会”、“双节”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20xx年工作谋划:

  20xx年区卫计局将在卫生计生资源有力整合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狠抓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创造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新格局、新变化、新发展。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执业水平。我局将把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作为工作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奖惩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病例书写、机构消毒管理、感控管理,狠抓医疗安全,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充分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能力。一是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工作。深入社区主动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大对签约服务对象的回访,回访率达到30%,提高签约服务的利用率,复诊率达到10%。二是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以规范健康案管理为目标,将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作为重点,加大对辖区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到75%。三是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完善我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加大考核力度,每年绩效考核两次,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四是不断提高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水平。继续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严格操作规范,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在实处。

  (三)推广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项目督导,对各机构中医项目工作流程进行规范,逐步提高机构中医项目操作水平,提高中医体质辨识率;二是加强对社区中医的培训,努力使我区中医人员水平稳步提高,为中医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培训机会与平台;三是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发展多元化中医服务。使辖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高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我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提升服务的覆盖面、质量和效率。加强流入、流出地信息沟通和相关服务衔接,使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接续获得各项服务。广泛开展“流动人口与健康同行”系列活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和流动学龄儿童的不同需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二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工作的学习,加强信息查询,坚持和完善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网上办事等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登记等服务,及时梳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办事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题。三是做好流动人口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推进流动人口统计数据与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基线调查、专题调查和动态监测,促进均等化工作的落实。

  (五)落实生育政策,服务家庭发展。一是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生育登记、审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政法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能力发展建设”创建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三是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与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重点开展即将实施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宣传引导;规范和优化户外宣传标语,净化户外宣传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整合镇(街)村(居)两级人口文化学校、活动室。做好计生宣传品开发、制作、推广;开展优秀计生文艺征集、评比、推介展览。二是构建大联合大宣传工作格局。在各街镇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外宣传机构、大众传媒、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计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三是加强新闻宣传,把握舆论主动。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各街镇不低于3篇。建立完善舆情管理制度,加强舆情的监测、研判和预警,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七)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卫生监督。一是继续协调各街镇和区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非法行医摸排,切断药品和出租房屋来源。充分发挥卫生执法人员的主力军作用,重点开展无证诊所取缔、违法医疗广告清查、治理超范围诊疗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专项检查。维护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对生活饮用水、传染病、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管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有效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

  (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通过成立组织、建立网络、完善预案、储备物资、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二是继续做好重大传染病和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积极寻求教育局的配合,以托幼机构、小学校为重点区域,通过对保健老师的培训,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消毒制度,防止发生手足口病的聚集性疫情。在城乡结合部等流动儿童聚集地进行宣传和查漏补种工作,降低麻疹发病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均等化攻坚行动。督促有能力的门诊预防接种提高级别。强化疫苗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疫苗冷链建设。

  (九)做好党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发展党员标准,适当向基层和一线职工倾斜。做好党员发展中的入党材料的审批,严把新党员的质量关。督促各单位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促使各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生产安全。加强对各机构的安全检查,建立台账,要求相关科室对负责的机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跟踪、回访,建立闭环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