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年度总结报告(2)

时间:2021-08-31

  社会组织年度总结报告2

  xx年,市社团局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要求,以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为主线,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继续实行并改进市区两级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和筹备登记环节,开展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试点工作。对全市22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调查,完成专题调研报告,会同发改委起草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进一步脱钩试点的指导意见》。市登记服务窗口完善现场审批职能,实现90%以上的审批事项立等可取,完成行政审批251个,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8000余人次。积极稳妥推动“一业多会”。上半年,市区两级共审批成立社会组织228个,其中市级58个,区县170个,直接登记82家。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总数达到4897个,其中市属社会组织1597个,区县社会组织3300个。

 二、多部门合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及时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见面会,答复议案、提案15项。市政协连续两次召开双周座谈会,专题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工作。会同市委研究室形成《我市社会组织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分别与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签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走出去、法律对接服务战略合作备忘录;会同市合作交流办、中小企业局和工商联出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积极协调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审核通过15个社会团体和44个基金会退税资质。实行上门服务,搞好业务培训,会同市工商联,依法推进商会类组织的批量注册登记。会同市发改委治理乱收费会同市审批办和滨海新区新成立的审批局,服务滨海新区登管分开改革,及时搞好业务对接。

  三、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

  和谐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基础与前提。我加强和谐社会组织建设,今年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首批聘请28名调解员并进行上岗培训。总结推广市医调委、建设行业联合会、四川商会、山西商会、宁波商会、保险业协会先进经验。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协会6月份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我市社会组织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标志着我市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和规范运行阶段。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加强创制工作。 制定或修订日常管理制度10个,包括:《天津市社会团体重大活动与事项事先备案报告制度规定》、《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社会团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引》、《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建设社会团体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社会团体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基金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改进年检工作。 社团年检强化会费收支情况审计,督导清理规范落实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过业务主管单位会商明确年检时限,提高了年检效率;基金会年检首次实现与民政部年检平台对接。上半年,市属社会组织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1448家(社会团体8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2家,基金会55家),已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1324家。此外,对73家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同时还对19个基金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全市各区县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764家,已完成年检的2312家,对13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告诫。

  三是规范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召开区县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评选出市级社会组织示范区6个、示范街镇20个,示范社区村60个;其中滨海新区、和平区还荣获全国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示范区称号。全面更换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6月底,经过各区县努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已发展到15514个,在美丽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西青区与北京恩派合作,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做法值得借鉴。襄军书记曾说,在互比互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身影在各区县总是自然地展现出来。会同各区县民政局加强街(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已成立130个,占总数的54%。

  四是推动社会组织评估。 统筹安排好市属和区县20xx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调整区县评估等级审核委员会。结合年检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意义和流程,对各区县评估工作的安排和开展进行实地指导。

 四、培育扶持发展又有新举措

  一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关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审办法》以及绩效评估办法。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资金385万元,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075万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园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协助局社工处进行了20xx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热情为社会组织搞好对接服务、政策咨询和业务代理;首次与全国性基金会---瀛公益基金会合作,对我市20xx年7月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泰达中心、市妇联相继建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都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1至6月份依法处罚11家社会组织并查处“夕阳红骑游俱乐部”、“中国艾滋病联盟案件”和“中国报关报检协会”网站等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利益。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社会组织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强了票据管理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涉外社会组织调研工作。

 六、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 与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80余家单位签定20xx年度《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是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及时转发《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市属和区县社会组织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宣传了一大批区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记后的党建对接工作。 规范业务与党务程序对照流程图,将党建内容列为登记要件,把同步组建落到实处。建立专项台账,督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四是开展第二次“七一”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载体共计180个;在天津社会组织网系列推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五是拓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领域。 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文化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动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党组织建设。各区县积极探索在开放式广场公园、社区文化团队等建立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来津调研时,对天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跃上新台阶

  承担民政部和市委重点课题各1个。各处室都确定了自身调研课题。召开京津冀经济类、环保类社会组织座谈会,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献计出力。年初,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完善了运行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到6月底总阅读量超过80余万次。天津社会组织网站创建社会组织供需互动平台。建立天津社会组织短信平台,大幅度提高了发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简单劳动的人力成本。

 八、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得到新凝聚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完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孝丽局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求,到民政部请教,请行家授课,了解上情,看自身差距;到区县和社会组织走访,听真话取真经,了解下情,看服务缺位。以老带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改选团支部,调动和发挥青年团员积极性,组织开展了“青春月·正能量”能力建设年实践学习活动。社团局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已蔚然成风。机关党总支被局党组评为先进党组织,14名党员被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