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重要性(2)

时间:2021-08-31

  “离职证明”争议快问快答

  1.我要求辞职时单位一直阻挠,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

  单位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再就业的权利,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他们的义务,开具离职证明。需要提醒的是,在诉诸仲裁前,一定要先收集你通知单位要求离职和要求开具离职的书面证据。

  2.原来工作的公司倒闭了,也没法找到人开证明了,怎么办呢?

  建议一方面如实告知情况给招聘单位,并沟通是否可以提供的解决办法;一方面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注销资料,以作证明之用。

  3.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由于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带来损害呢?

  (1)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2)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证明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

  (4)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给企业HR的温馨建议

  1、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办理办理入职手续,以便核查员工的信息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

  2、“不交接即不开具离职证明”之类的离职制度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可以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

  3、在劳动者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证明。

  4、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用人单位,因为新用人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5、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