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计划书(3)

时间:2021-08-31

七、实习成绩:

  根据实习专业调查报告的质量,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指导老师的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习成绩25%由实习单位鉴定评定,25%由实习指导老师、学科根据学生实习表现评定,工作总结与专题调查报告各占25%,成绩分为四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凡是毕业生产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违规违纪或无故旷工(擅自向实习单位辞职不回学校报到者按旷课论),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因表现欠佳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生,其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实习课程成绩。

八、组织领导:

  本次毕业生产实习是在校教务处领导下,由财经学科负责具体指导。

  各位实习指导老师,应按照顶岗实习的要求,安排时间,进行各项实习的业务指导工作。

  实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指导该班同学的顶岗实习、工作跟踪指导、工作档案记录以及实习调查报告的选题、文章提纲的拟定、调查报告的批改、成绩评定、批改后调查报告的整理上交等工作,要求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全过程中要每月联系记录登记表一次,把学生工作情况及实习情况进行如实记录登记,在实习过程中要尽可能多下点,时间由各位指导老师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记录跟踪表与学生实习成绩同时上交教务处。

九、实习要求及规定:

  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实习教学环节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实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在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认真进行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2、虚心向现场工作人员实习,尊敬师长,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怕脏苦,发现问题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及时向学校反映。

  3、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完成实习作业,写好实习服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4、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实际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纪律。

  5、讲究文明礼貌,学生进入车间(科室)不得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应符合实习单位的着衣要求,保证生产和实习安全。

  6、对实习单位或实习安排有意见、建议或要求,应向指导教师或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出面交涉。

  7.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实习处理。

  8、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二天以上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

  9、实习缺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按大纲规定要求重新补实习;不交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0、无故旷实习一天者,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实习二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实习三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对未参加实习或实习不及格者按《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实习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1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以主人翁态度参中实习。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节约原料,爱护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若有损坏,按实习单位的规定赔偿。

  13、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实行每天上岗考勤制度,做到有病、有事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请假。超过七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超过七天以上的事假必须持家长证明,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处请假,获准后方可休假。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终止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