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1-08-31

【推荐】借款合同4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款合同 篇1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借款合同 篇2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