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贷款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担保人(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不能按期偿还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丙方同意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展期金额与期限
乙方同意对甲方在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展期 个月,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 年月日,原借款期限与展期期限之和为 个月。(下称“新借款期限”)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与罚息利率
(一)贷款利率
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即 %,在展期期间,该利率保持不变;
2.固定利率,即展期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在展期期间,该利率保持不变;
3.浮动利率,即展期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 并自展期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述上浮/下浮比例调整一次。
利率调整日为展期日在调整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展期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二)罚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
第一款第3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2.本协议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本条中的展期日指原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的次日。
(四)本协议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与新借款期限对应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或通常的与新借款期限对应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还款
贷款展期后,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
(一)展期到期一次性偿还;
(二)按照下列日期和金额分次偿还:
1.年 月 日金额;
2.年 月 日金额;
3.年 月 日金额;
4.年 月 日金额;
5.年 月 日金额。
(三)。
第四条 担保
丙方同意为该展期后的借款提供担保。
(一)如果丙方为原借款合同的担保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 号 (担保合同的名称)的`约定执行。需办理续登记、续保险等相应手续的,丙方应负责及时办
妥。
丙方若为保证人,保证期间至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如果丙方为新担保人,或者乙方要求丙方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丙方同意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的,丙方应负责及时办妥。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原借款合同仍然继续有效,甲、乙双方有关权利义务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
(二) ;
(三) 。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丙方为自然人的,则须签字)。
(二)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之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办妥与展期相关的担保手续。
第八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丙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丙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丙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丙方具有担保资格。甲方、丙方签署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丙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额度借用数额及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二、额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额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
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甲方收到
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借用额度违约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的“借用易货额度申请书”及“委托拍卖合同”、“抵押(质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