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监察建议和监察建议书

时间:2021-08-31

  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出处理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的权力。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向监察对象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处理意见等建议。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针对某一监督事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是监察机关常用的文种之一,具有一定的行政法律效力。监察机关行使建议权的表现形式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并提出监察建议,监察建议书是监察建议的载体,监察建议是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内容。

一、开展监察建议工作的依据

  从推进监察建议工作历程看,开展监察建议工作主要有三个依据。一是监察部下发的《关于使用<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的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发出《监察建议书》的8种情况,对内容填写、签发、送达、落实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是监察部第一次从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填写要求等方面对《监察建议书》作出的明确规定,为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建议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行政监察法》。XX年颁布施行的《行政监察法》,作为规范我国监察工作的基本法律,首次从法律层面对监察建议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我国监察建议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20XX年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共XX个条款对监察建议的情形、程序及执行等作了规定,占整部法律51个条款的近五分之一。《行政监察法》是目前开展监察建议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于保证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建议职权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XX年XX月颁布施行)。为适应形势发展和行政监察实践,在科学总结前期监察建议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对1997年颁布施行的《行政监察法》中的一些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了细化,对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作出了规定,在推动监察建议工作规范化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