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违反财经纪律的检讨书

时间:2021-08-31

  2017年违反财经纪律的检讨书(一)

  XXX:

  我于11月25日在农场茶苑小区新居,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入宅仪式,共摆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乡、同学等,该事被《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农场党委、场领导的批评帮助,(农垦)总局纪委调查组也对本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指正,近两天以来,我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的八项禁令;二是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按习俗小摆宴席、收点礼金,没有关系,这是旧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而自己却没有认识到;三是对个人、单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没有考虑。

  摆乔迁宴席大收“红包”,我做错了。我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处分。

  XXX

  2017年XX月XX日

  2017年违反财经纪律的检讨书(二)

  县委、县政府:

  在20XX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4096721.9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2544011.84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1146400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374348.62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

  一、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

  我镇发生如此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清源镇党委书记,我负有全部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