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地会议总结范本(3)

时间:2021-08-31

  篇二:

  1、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及会议纪律,并按此严格实施

  1)监理方在工地第一次会议中应与各方确定好工地例会制度,其中对人员、会议内容、会议纪律须着重说明。例会召开时,现场参建三方的主要负责人总监、业主方工程部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都应到场,同时监理方总监代表或主要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也应到场。根据议题需要,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由于个别负责人员平时因工作关系不能常驻工地,不能全面了解工程情况,而通过参加工地例会,可以直接获悉工程信息,了解各方关切事宜和立场,以便尽快拍板解决工程实际问题,项目总监的身体力行将对确保例会的成功召开起到表率作用。

  2)例会内容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做了明确要求,即: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④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⑥其他有关事宜。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施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已成为监理工作的一部分,故在例会中也应加入对这方面进行检查分析的内容,以便督促整改。对会议内容的约定是工地例会能否开好的重要一环,其中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回顾及对新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是通过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管理的体现,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处理施工方关切、保持其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则是理顺各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所以说总监在主持例会时应逐一进行各项内容的讨论和解决,提高会议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增加会议对各方的吸引力。

  3)会议纪律对完善和坚持例会制度提供有效保障。以往在开工地例会时,我们往往碰到与会人员缺席迟到、大声接听手机、随意插话、私下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等干扰会议进程、影响会议效果的情况。为了杜绝这些现象,建立会议纪律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有些工程中,业主直接将例会的到会率作为考核施工方项目经理的指标,将有关规定写入了施工合同。而对于原合同中没有有关纪律规定的,总监可事先向业主说明建立会议纪律的必要性,在获得业主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时宣布日后工地例会的会议纪律,并讲明对违反纪律人员的经济处罚措施。对于制定的规则,各方应严格执行,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