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署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市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钟燕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国任副组长。装备所、学安科、体卫艺科、发展建设科、职成科、民办科、幼特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学安科。
行动时间:9月21日至10月23日。
检查内容:
(一)饮用水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食堂、商店的人员健康、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三)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进出学校人员查验、登记、销号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校人员登记、身份核准情况,出校人员销号制度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学校实验、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回收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六)消防安全。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校车安全。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校车日常检修、接送学生交接等制度落实情况;着重检查校车超速、超载、违章操作和不按审批路线行驶情况;着重检查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学校及周边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完好情况。
(八)校舍安全。着重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暴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学校在建工程不按专项设计施工、违规施工以及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情况。督促学校严禁使用D级危房。
(九)特种设备安全。以锅炉、节能灶、压力容器为重点,着重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相关责任。
(一)学安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消防、校车,进出学校人员查验、登记、销号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体卫艺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食品、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
(三)发建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校舍、食堂、饮用水、特种设备安全。
(四)装备所: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
(五)职成科:负责市职工大学、市幼师学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市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六)民办科:负责北师大株洲附校、景炎学校、大升黄冈学校、九方双语学校及市直民办培训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七)幼特科:负责市幼儿园、市特校安全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也要明确安全检查责任分工,确保所属学校、幼儿园、培训学校安全检查全覆盖。
日程安排:
(一)暗访检查阶段(9月21日至23日)。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线分片开展暗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地方,要拍摄照片。
(二)部署、交办阶段(9月24日至25日)。9月25日,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部署会,将存在的问题交办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
(三)排查、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23日)。市教育局组建联合验收组,对各校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验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年底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