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用地问题的协调会议总结(3)

时间:2021-08-31

  篇二:

  20xx年10月26日,市重点办(市协调办)主任邓八斤在北湖区政府327会议室主持召开关于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有关问题协调会议。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湖区政府、北湖区厦蓉协调办、万华岩镇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

  一、关于征地后导致的不可利用土地处理问题。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征地后导致万华岩镇雷大桥村2组、7组位于郴宁高速公路管理处与郴州西互通连接线之间约11.25亩土地成为不可利用地,村民强烈要求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并征用该地块。根据实际情况和惯例,由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将该地块一并补偿,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万华岩镇雷大桥村2组、7组签订用地协议,并由市厦蓉协调办、北湖区厦蓉协调办、万华岩镇政府鉴证盖章,协议明确该地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或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

  二、关于万华岩镇雷大桥村2组、7组生产发展用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按征地总面积的8%预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发展用地。为了便于操作,生产发展用地各项手续由万华岩镇雷大桥村2组、7组自行办理,手续费用由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给万华岩镇雷大桥村2组、7组。

  三、关于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地类问题。村民提出征地协议中的地类与实际不符,北湖区厦蓉协调办负责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现场重新核定,以实际复核为准。

  四、关于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果园、经济林地补偿标准与郴州万华汽车城项目用地果园、经济林地补偿标准差异问题。根据20xx年8月20日协调会会议精神,应比照万华汽车城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实行同一地类、同一补偿标准。

  五、万华岩镇政府、北湖区厦蓉协调办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郴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建设用地征地协议。郴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对北湖区厦蓉协调办征地工作人员进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