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4)

时间:2021-08-31

  四、精心谋划,保障20xx年生产安全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按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以科学的理念引领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严格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以铁腕的手段推进安全生产;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坚实的基础支撑安全生产;狠抓监管部门自身建设,以扎实的作风确保安全生产”的思路,以“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努力做到州下达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不超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安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推进安全发展战略,始终坚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深入宣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切实弄清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把“依法治安、依法强安”贯穿始终,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严从重惩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强化威慑力。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真查真究、按时结案,坚持用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监管中的实际问题,在法治化轨道上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把“红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五个全覆盖”(制定“党政同责”的制度性规定、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全会主任、各乡镇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定期向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各行业领域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党政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完善各自监管的行业安全责任体系,于20xx年2月15日前全部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并根据州、县出台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设立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各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要落实尽责免责制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年初要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各部门按照批准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坚决落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制度。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定期检查、常年检查、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暗查暗访、不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重拳整治,严厉打击,一打到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监管。深入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和网络填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绝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真打真治不放松,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寻求解决“打而不死、难以根绝”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客运中(大)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全面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尾矿库、城市燃气、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现场、操作过程等环节,提高企业信息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强化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各类安全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设置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按照“1﹢3”(企业自查、行管部门检查、专家排查、综合部门督查)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五)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和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严惩事故责任人。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厉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除追究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责任外,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党镇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对不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非法违法生产打击不力,存在应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整顿而未依法停产或检查后仍发生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部门和领导,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六)健全完善安全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着力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规范救援和现场指挥,实行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提高救援工作实效。

  (七)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提升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纪律意识、担当意识,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安监工作机构、队伍、装备、经费“四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责任过硬的安全监管队伍。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警钟必须重敲长鸣。安全生产是硬指标、硬任务,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大家必须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