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民调解会议总结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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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2017年人民调解会议总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参加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副院长,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厅(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局长;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2007年特别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成就和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会议的主要内容: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伟等1000名人民调解员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作重要讲话,着重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从事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不断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二是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他指出人民调解植根群众、面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扎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永葆人民调解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他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的优势,深入到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回应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领导。他强调要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要按照网络化服务和便民利民的需要,建立健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司法部郝赤勇副部长在会上讲话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郝赤勇副部长首先总结了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了村(居)、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行业、领域全覆盖。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不断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调解员、信息员、情报员、“四位一体”、“一员多能”的工作本领显著增强。人民调解法制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调解法颁布以后,各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地方立法,一些省(区、市)结合实际出台了条例或规章,对人民调解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创新,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能力和效率,初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国大多数省份已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多地方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交显著,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后,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总的要求及主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为实现此目标,一是要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建设好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中队伍建设,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建设,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意识,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保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五是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特色和优势,增强人民调解的生机与活力。

  他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经常过问人民调解工作、定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大问题。要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按照。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x明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及个人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