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

时间:2021-08-31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二)

  12月30日,湖南省沅陵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中华主持。县环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沅陵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宣读了《沅陵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和《沅陵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知,全面部署了各项任务。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筲箕湾镇等单位乡镇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做好生态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易中华要求,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思想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沅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沅陵每个人都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也是带动者,希望全社会人员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让沅陵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昨日下午,我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再次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我市的迎检情况、改进要求及下一步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环境质量和环境问题清理整顿两本账,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力度不减、态度不松。

  会议强调,全市要进一步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的极端重要性及意义,中央环保督察是对“大环保”范围内的一次全面督察,是检阅各地、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

  会议强调,虽然中央环保督察组是适时补充督察肇庆,但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之前,我市工作力度只能加强、态势决不能松懈,要做到来与不来一个样。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务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在加快案件办理的同时,确保案件办理全面、细致、透彻。各政府部门必须负起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交办案件调查属实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立行立改。对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认真查明原因,回复问题和落实责任时,务必客观公正,绝不能揽功推过。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制定合理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尽最大努力圆满解决群众诉求。会议特别强调,对于各地自查自纠以及群众投诉至本地各部门的线索,一律与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线索同样对待,同样追责。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还要做好环境质量和重点环境问题两本账,摸清全市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等状况;要针对陶瓷行业转型升级、西江流域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摸清底数,提出整改路径、具体时间安排以及切实有效措施。

  市协调联络组副组长、副市长李腾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