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

  针对3.15晚会央视曝光的“饿了么”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动员和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治理,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3月22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兰州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约谈会。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3.15曝光问题的相关视频资料,对《食品安全法》中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再次辅导,兰州市局介绍了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饿了么”代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做了表态发言,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讲话。

  会议分析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订餐作为新兴食品经营业态,食品安全风险更高。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对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有更清醒的认识,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消费者负责。

  二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严把入网餐饮单位主体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入网,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实名登记。第三方平台可以通过许可证照审查、网站信息查询和餐饮服务单位实地核查等手段,强化对入网餐饮提供者的资质审查。

  三要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发现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报告辖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四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整改落实,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省局。

  五要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和报告制度。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认真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在网站上公示所有入网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入网和下线餐饮单位情况。

  会议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吸取“3.15”晚会曝光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的教训,以贯彻落实约谈会精神为契机,迅速行动,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