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4)

时间:2021-08-31

  五、搞好抗战史料文物征集

  目前,相当一部分抗战史料文物散落民间,随着时间推移,不少珍贵史料文物濒临消失,不利于抗战历史传承和民族精神弘扬。各级史志机构要面向社会征集能够反映抗日战争历史的各类史料和文物,认真加以研究利用和保护传承。

  征集内容为能够反映1937年至1945年期间我省抗日战争历史的各类史料和文物,包括公开出版发行或非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物、印刷品、照片、地图、宣传画、传单、票据、证件、书信、物品等。

  各级史志机构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积极查找线索,视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捐赠、复印扫描、有偿购买等手段,最大限度地保存历史资料、展现抗战全貌。省史志办将发布征集启事,积极联系省内外高等院校、历史研究机构,寻找重要线索,定期调度征集情况,汇总各地征集的史料文物,存入省方志馆永久保存,并开辟展区专门展示。同时,对征集到的史料进行分类筛选,聘请专家把关,对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历史资料,通过影印等方式予以保存传承。各市、县(市、区)史志办将所征集到的史料和文物于2015年4月1日前提报省史志办。

  六、组织领导

  各级史志机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省里确定的相关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全力靠上,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协作开展、成果共享。省史志办确定整个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由市县基层志编纂指导处负责协调联络,各市、县(市、区)在活动中一些重大线索、信息以及创新举措、策划方案等要及时报送,同时积极参加省里有关项目的咨询、评审等活动。各市史志办要明确一名同志,担任活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邮箱)请于2014年12月10日报省史志办。联系人:孙杰。电话:0531—86902273,18678658211。传真:0531—86032964。邮箱:rwsunjie@dfz.cn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20XX年XX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