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2)

时间:2021-08-31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5月6日11:00前将报名回执(格式附后)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人及电话:胡兰雨,010-64464481<带传真>;徐俊虹,010-64464479)。

  (二)请参加座谈会人员于5月9日9:00-15:00到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报到。16:00召开预备会。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要求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邀请本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机构和党委机关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跑口记者参会,做好本辖区各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的组织和邀请同级党委宣传部等单位人员参会工作。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所属监察分局参加视频会议。

  (四)请参加座谈会各有关单位准备2000字以内的书面发言材料,于5月6日11: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cc@chinasafety.gov.cn。

  (五)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并通知分会场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附件: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3日